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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22     浏览次数:

     

为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鼓励研究生争先创优,激励广大研究生勇担强农兴农使命,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就 2023-2024 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红足一1世77814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做好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组长:闫德忠

副组长:王家武、杨鹏

成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

二、评选对象及类型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 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生

(二)评选类型及名额

推荐优秀集体不超过2个,优秀大学生5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见附件1)

(三)评选学年

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2024年8月)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级集体

1.班级学生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组织凝聚力强,班级制度完备,能够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研究生群体中起到先进引领作用。

3.班级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学年内无违纪违规行为。

4.班级学风优良、学术氛围浓厚,无课程重修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

5.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大学生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违纪违规行为,在研究生群体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参评学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业成绩优异、学术行为规范,无课程重修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加科研和实践研究,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

5.2023-2024 学年综合测评各项成绩专业排名原则上均在前 50%。

(三)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二)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参评学年内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开展学生工作,能够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评选程序

(一)先进班级集体

1.先进班集体由班级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由各班级负责人报送《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2)。

2.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评定。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级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二)先进个人(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导师审核。申请人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各班级负责人将申请人情况进行汇总,在班级内开展民主评议推荐,并将班级民主评议结果报送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2.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评议。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班级民主评议及学生实际表现等情况,确定公示名单。

五、时间安排

1.个人及班级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导师审核(10月22日-10月24日)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班级和个人按照评选程序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评议和公示(10月24日-11月6日)

六、其他事项

1.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且不得连续申报。

2.各项评优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3.所有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按时提交;所有参评材料需为当前学历阶段内获得;获评“先进集体”的集体需提供集体合影或活动照片 5 张,以“学院+班集体/学术团队名称+照片内容简述”命名;获评“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需提供横版生活照 1 张,照片以“类别+序号+姓名”命名,序号与汇总表一致。

4.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红足一1世77814评选工作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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