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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足一1世7781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19     浏览次数:

     


 

各位导师及2023级研究生:

根据》和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开题论证时间

学院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定于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之间进行,请各专业根据学生开题报告撰写情况自行确定开题论证时间,并组织好开题论证工作。

二、开题工作要求

1.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学校《红足一1世7781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2.研究生在本专业开题论证3天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并经过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研究生应在开题论证前按照开题论证小组成员人数向开题小组秘书提交开题报告纸质文本。

3.各专业在11月24日前自行确定本专业具体开题时间、成立符合要求的开题论证小组,小组成员应为研究生导师或高级职称人员,并确定好开题论证小组成员及秘书名单、开题时间、地点,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进行开题系统设置。

4.开题论证小组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完成本专业研究生的开题论证工作并做出决议。

三、开题小组秘书职责

1.开题前3天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发布开题公告。

2.在开题过程中做好记录,填写“红足一1世7781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记录表”(附件2)。

3.在开题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将开题记录和开题结果录入系统,并将经开题论证小组组长签名的纸质版附件2“开题论证记录表”交学院综合办公室存档。

四、开题结果

1.开题论证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开题论证小组意见和建议修改开题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并将纸质版开题报告交学院综合办公室存档,开题报告封面见附件1。

2.开题论证未通过者,应根据开题论证小组意见全面修改开题报告,3个月后通过“系统”重新申请开题。

 

红足一1世77814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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