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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6-19     浏览次数:

     

中共红足一1世77814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2〕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是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校创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战略需要。
  2.近年来,我校研究生教育实现了快速发展,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重要支撑。但随着研究生数量的不断增加,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凸显。因此,深入研究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成为目前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紧迫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3.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作为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牵头、校院两级管理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4.学院(系、部、所)党委(党总支)和行政共同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学院(系、部、所)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所长)为主要负责人,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党政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各项决策、制度及相关工作任务,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政联席会议和1次全体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会议,认真研究解决研究生群体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
  5.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在学院(系、部、所)党委(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工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骨干,要与导师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研究生面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6.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学院(系、部、所)要形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合力,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研究生中存在突出问题,导师不能及时化解的,应会同学院(系、部、所)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或学院(系、部、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与学院(系、部、所)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指导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及时解决。
  三、努力拓展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7.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按照导向性、层次性、实效性原则,调整研究生培养方案。各学科专业课程要增加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把行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职业规划结合起来,以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建立研究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报告会制度,邀请有关政策研究专家、领导为研究生作形势与政策教育报告。
  8.加强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要突出科技创新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科技竞赛和学术活动,鼓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主持或参与承接各类重大科研项目,支持研究生利用科研成果进行自主创业。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积极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名家素质教育报告会和高水平学术报告会。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行为的监督、评价和约束。
  9.强化实践育人工作。研究生院要将社会实践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充分利用我校试验示范站、科技推广基地及专家大院等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学院(系、部、所)及学科点应积极联合行业龙头企事业单位建立研究生培养和就业基地,为研究生培养和就业提供保障,并利用寒暑假组织研究生进行社会调研、挂职锻炼、科技扶贫、学术宣讲、志愿者活动等,加强国情、社情和民情教育,使其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10.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针对研究生实际积极开展符合研究生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好研究生复试考生心理测试、研究生新生心理健康普查以及在读研究生心理健康季度排查等工作。加大对研究生特殊个体的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力度,积极帮助和引导研究生摆脱心理困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11.加强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建设。各学院(系、部、所)党委(党总支)要积极探索以科研团队、学科专业、实验室等为单元的多元化研究生党支部设置模式,使党员教育与研究生的实际需求和学术科研相结合,提升研究生党员教育的实效性,保证党支部优良作风和传统的传承。充分发挥研究生团学组织和班级在教育、团结及联系研究生中的优势,扶持一批思想觉悟高、理论水平强、影响力大的研究生社团。抓好研究生会(分会)建设,为研究生开展各种学术交流和文体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定期开展研究生干部培训、工作交流和学习考察,提升研究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12.努力解决研究生的实际问题。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院(系、部、所)、导师、学工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和解决研究生学习、生活及科研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生
三助工作,加大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做好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研究生更多的资助和奖励。
  13.加强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研究生就业宏观指导,各学院(系、部、所)具体组织实施。各学科点要加强对所属行业以及行业人才需求的调研,逐步实现学科点研究生招生规模与行业人才需求的良好接轨。导师要加强研究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着力提升研究生对专业行业认知水平和职业工作能力,并为研究生就业提供必要帮助。
  四、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14.建立健全研究生辅导员队伍,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选聘一定数量的硕士学位以上优秀毕业生专职从事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研究生规模超过400人的学院(系、部、所)配备一名专职辅导员,不足400人的由学院(系、部、所)学工秘书或本科生辅导员承担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任务。研究生辅导员的管理和待遇按照校党发〔2012〕5号文件有关政策执行。
  研究生辅导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系、部、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落实,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各类奖、助、贷、补的评定及各类先进的评选,基层党组织、团学组织和社团建设、指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和个体心理辅导,以及与学院(系、部、所)、导师、学生之间互通信息,协助导师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15.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导师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经常与研究生沟通交流,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要对研究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导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积极构建导师育人的有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导师的责任与义务,把育人工作实效作为导师招生的必要条件,实施
一票否决制。
  五、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6.加大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投入,改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件。根据研究生规模划拨学院(系、部、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专项经费,设立研究生素质教育报告会专项经费。学校和各学院(系、部、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团学组织及社团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办公条件和活动场所。
  17.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学校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院(系、部、所)学生工作考评体系,按年度进行考核评估。学院(系、部、所)要制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对导师及相关管理干部进行考核,把导师履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职责和研究生就业情况与导师招生指标挂钩。学校定期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中共红足一1世77814委员会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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